这同样是一本关于乔布斯的传记,与《乔布斯传》不同的是,这本书得到了乔布斯生前同事好友的普遍赞誉,于是激起了我的兴趣。

如同本书的介绍所说:

这不是关于成功的故事,而是关于成长的故事。

如果说《乔布斯传》像一部 A片,那么《成为乔布斯》则是一部优秀的三级片,后者会让人有更多的情景感。

在《成为乔布斯》的阅读过程中,当读到乔布斯遭遇挫折时,会令人不想继续读下去,于是强忍着看个一两章就去做别的了;而读到乔布斯在皮克斯事业有所起色,乃至重新返回苹果时,令人欲罢不能,我直至把 iPad 读到完全用完电量而关机才停止。这中间我也会因为种种事件的描写而感动,这些是读《乔布斯传》所没有的体验。

故事情节是相似的,但给读者的体验不同,所以下面我也不再重复剧情了,摘录一些我个人比较喜欢的段落:

盖茨对世界最大的贡献不是微软,不是 MS-DOS 操作系统或 Windows 操作系统,不是上亿人都在使用的 Office 办公软件,而是他的那份声明,他率先提出软件本身是有价值的。

皮克斯的电影基本都有一个套路:主人公因为高傲自大而陷入低谷,但他[或她,《勇敢雄心》(Brave)的主人公是女性]逐渐通过善良、勇敢、智慧和创意克服了自身的弱点,得到救赎,最终成为更好的自己。(乔布斯的影射)

很多电脑产业的评论员对 iMac 不屑一顾,因为与竞争对手相比,iMac 在速度和功能上并没有优势,毕竟在过去的 10年里,速度和功能是个人电脑脱颖而出的唯一途径。评论员也不喜欢 iMac 的造型,他们觉得这台蓝色的圆胖机器更像是玩具而不是电脑。但他们都错了。 iMac 离经叛道的造型正传递出史蒂夫希望传递的信号,通过这个产品,苹果再一次巩固了「个人」电脑公司的定位。iMac 不断提醒人们,个人电脑是给「个人」使用的工具,应该突出强化个性。这就是为什么 iMac 大获成功,在问世后的 12个月里,卖出了 200万台,成为苹果公司多年来第一个大卖的产品。(注:这让我想起了前不久新推出的 MacBook Pro,配置提升并不大,是的,这很苹果)

在销售 Power Mac 时,史蒂夫又避免了一个以前犯过的错误。他并没有声称 Power Mac 是唯一一台适合所有企业使用的电脑,也没有扬言要把基于英特尔芯片和 Windows 操作系统的电脑全部逐出市场。相反,他将 Power Mac 的目标客户群锁定在随互联网兴起而创建的新兴小公司:工程、建筑、出版、广告、网页设计等。这些公司愿意容忍甚至非常欣赏「非同凡想」的理念,不像那些大公司,始终心怀恐惧地担忧着互联网可能带来的巨变。

苹果承诺推出消费者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和掌控的软件与硬件,这就是 iTunes 中字母「i」的力量,掌控未来的不是微软,也不是苹果,而是消费者。

我之所以喜欢给史蒂夫干活儿,是因为我们可以一次又一次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事。-- 艾迪·库埃

iPod 收到赞誉最多的是随机播放功能,史蒂夫本以为对这个功能感兴趣的人不会很多。所谓的「随机播放」模式让 iPod 变成了个人收音机,只会播放自己下载过的音乐,但却无法预测播放顺序。如果用户的播放列表很长,随机模式能让用户忽然听到已经很久没听的歌曲,帮助用户重新发现音乐的乐趣。

工作是否有意义的唯一标准就是热爱。

我记得和他聊过对公司成功与否的定义,我们都同意成功与否的判断因素不是股价。那是不是销售的电脑数量呢?也不是,如果按销量来算的话,Windows 显然更成功。我们得出的结论是,成功与否主要看我们是否对自己设计、打造的产品感到自豪。我们是否感到自豪呢?我们当然感到自豪,销量数据说明了产品的成功,但我觉得对史蒂夫来说,销量更是一种证明,不是证明「我是对的」或者「我早就告诉你了」,而是验证了史蒂夫的人文信仰。正如史蒂夫所料,只要有足够多的选择,消费者的确能够分辨哪种产品质量更好、更有价值。这一点对苹果来说尤为重要,证明了我们生产的不再是被边缘化的小众产品,而是广受大众喜爱的产品。-- 乔纳森·伊夫

有些技术领袖认为,如果消费者不会使用某些设备,那是因为消费者太笨,但在史蒂夫看来,这些领袖过于傲慢,他说,「如果消费者不会使用那些设备,是因为我们太笨。」